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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重大违法退市新规来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舒元臻 编辑:甘红 2018-03-15 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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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月初证监会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一周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同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交易所担起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将欺诈发行、重组上市重大违法以及信息披露重大违法等情形纳入退市范围。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需尽量规避业绩连续亏损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

  新规严:欺诈造假等千万别做

  记者注意到,根据上交所、深交所发布的相关内容来看,退市新规十分严格。其中提到了严肃处理上市公司在首发上市或者重组上市中的欺诈发行行为,坚决清除通过年报财务指标造假规避退市的上市公司,依法处置司法判决与证监会行政处罚查明的各类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等。值得关注的是,其中还提及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内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除了要求越来越严格,还优化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的程序机制。如缩短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期间,规定因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而实施的暂停上市期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重大违法公司被暂停上市后,不再考虑公司的整改、补偿等情况,6个月期满后将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不得恢复上市;规定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不得申请重新上市;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1年延长为5年等。

  业内说:规避业绩连续亏损等情形的公司

  “我觉得新规把退市的条件、执行力度都加强了,比如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等等。”昨日有业内资深人士指出,从目前的内容来看,投资者尽量规避业绩连续亏损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包括一些财务数据如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以及审计意见类型,还有追溯重述后的数据,都要注意是否达到了强制退市的标准。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对退市改革意见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包括将上市公司退市与移送公安机关脱钩,只要行政处罚或者司法裁判认定存在重大违法事实,就可以启动强制退市;删除了关于纠正违法行为、撤换责任人员、妥善安排民事赔偿可以申请恢复上市的规定。从制度上取消了重大违法上市公司在暂停期间自救恢复的空间等。记者 舒元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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