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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优再发公告澄清做空机构指控:毫无根据且严重误导 

来源:红网 作者:刘驰锋 编辑:刘驰锋 2019-08-16 14: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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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8月16日讯(记者 刘驰锋)8月16日,澳优乳业再次通过港交所发布澄清公告称,注意到沽空机构“杀人鲸资本”当日发布的相关沽空报告,董事会强烈否认该报告所有指控,并认为有关指控完全毫无根据且严重误导,公司股票今日复牌。

澳优乳业指出,杀人鲸资本于发表该报告之前或之后,从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董事联络或寻求澄清。本公司并不知悉与杀人鲸资本相关各方之身份,且亦注意到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网站之可得资料,杀人鲸资本并无获发于香港进行任何受规管活动之牌照,包括提供投资建议。

澳优乳业逐条回应杀人鲸资本指控

1.海关数据显示婴幼儿配方奶粉在中国区的销售额虚报52%

回应:澳优所有有关婴幼儿奶粉产品的进口数据均真实、正确,可由中国海关发出的官方文件支持。

澳优称,首先,(沽空机构)有关计算仅基于估计进口值,是根据该报告中所提到的进口代理商的装运数目而不是实际进口值得出。第二,有关估计是扣除公司相关期间的存货水平(而非中国的存货)而得出。第三,有关估计并未计算进口婴幼儿奶粉产品送达长沙工厂后公司所产生的间接成本及所进行的增值过程。最后,有关估计并未计算向本地进口商采购进口基粉(主要来自新西兰)。

2.低报人工费用,盈利水平远低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水平

回应:主要由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与荷兰附属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的若干开支披露差异所致。

澳优强调,有关事项纯粹为披露事宜。其并未低报实际员工成本,也并未对公司的整体财务表现造成任何影响。

3.佳贝艾特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的成分误导中国消费者

回应:自推出以来,佳贝艾特的核心卖点为其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含有100%纯羊乳蛋白。根据北京大学进行的临床试验及其他科学家进行的其他研究,配方羊奶粉已获证实:更易消化以及相比配方牛奶粉的过敏反应较低。

此外,羊奶含有的αS1-酪蛋白水平较牛奶更低,其已获证实为婴幼儿过敏的主要来源。因此,根据若干相关研究报告,配方羊奶粉在理论上含有较低致敏性。

此外,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没有规定奶粉产品需要指明乳糖的动物性来源。应注意乳糖仅为一种碳水化合物及能量来源,而非蛋白质。公司了解到,不论其来源(如羊奶、牛奶或母乳),其功能及分子方面均为相同。

4.通过子公司云养邦进行虚假交易和秘密输送利益

回应:2016年5月23日,公司与王先生订立信托契约,据此,公司、林先生及赵先生以及瞿先生委任王先生,代表财产授予人作为受益人持有云养邦香港的全部股权。

2019年7月3日,按照所有财产授予人的要求,王先生分别将云养邦香港60%、30%及10%股权的法定拥有权分别转让给香港买方、卖方A及卖方B。

简而言之,王先生仅为代名人股东,他从未成为他所持有的云养邦香港的任何股份的实益拥有人。由于王先生在收购事项公告日期不再持有云养邦香港股份的任何法定拥有权,故收购事项公告并未提述王先生。

此外,沽空报告声称“对价为人民币2.36亿意味著云养邦香港的估值为人民币5.91亿,为该公司披露的2018年利润的65倍”。有关指控具有误导成分。

如收购事项公告所披露,卖方A及卖方B合共仅收取首期人民币5640万元。余下人民币18000万元需待云养邦集团在未来三个财政年度达成明确的收入目标后,方可作实。澳优认为收购事项的实际估值应计及有关利润保证。

5.企业丑闻以及众多未披露关联方分销商

回应:澳优强调,导致2012年曾出现暂停买卖的事宜已圆满解决,股票已于2014年恢复买卖。自此以后,本公司一直保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及内部控制系统。沽空报告指控与事实不符。

澳优称,本公告发布之日,董事会确认沽空报告所提述本集团的全部三家分销商并非关连人士。尽管公司在若干分销商拥有间接少数股东权益,但他们并不被视为关联方或鉴于公司与该等分销商之间的交易金额不重大,无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作出披露。

来源:红网

作者:刘驰锋

编辑:刘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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