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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经纪业务将迎监管“红线”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毅 编辑:郭雅倩 实习生 黄雯翕 2025-08-07 10:01:2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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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就《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规则》旨在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保障交易者合法权益。

中州期货首席风险官张辉认为,《规则》通过引导公司从“内卷式”竞争转向提升自身实力和服务质量,将推动行业资源向更有效的方向配置,减少因恶性竞争导致的行业内耗,助力优化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形象,从而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经纪业务“价格战”问题突出

期货经纪业务作为期货公司的基础性业务,是期货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但长期以来,期货公司经纪业务面临市场严重饱和、竞争同质化白热化的局面,为了争夺客户,期货公司之间价格战愈演愈烈。一方面,部分期货公司通过“零手续费”、向客户承诺返还手续费、贬低同行等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客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期货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过度压低手续费,而在交易系统稳定性、投研支持、客户服务等方面投入不足,损害了交易者的交易服务体验。

10年间,期货市场成交增长幅度高于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增幅。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20.62亿手,成交额267.47万亿元,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124.85亿元;2023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85.01亿手,成交额568.5万亿元,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234.65亿元。

中粮期货总经理吴浩军认为,当前期货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手续费恶性竞争问题。部分公司在开发产业客户、零售客户和金融客户时,会给予低手续费甚至“零手续费”,以及高比例返还本应促进期货发展的各项收益给客户。

中期协认为,为引导期货公司公平有序竞争,推动行业形成以客户服务为核心的竞争秩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亟须对期货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规范。

多项禁止性行为明确

《规则》的出台直击期货经纪业务发展痛点。《规则》明确了期货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管理要求,覆盖制度建设、科学定价、信息公示、严格履行、手续费回访等核心环节。

据中期协介绍,《规则》的起草坚持四大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期货行业手续费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明确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禁止性行为。二是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期货公司自主经营和经纪业务服务自主定价的权利,明确期货公司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类型实施差异化手续费定价机制。三是公开公平原则,要求期货公司充分、具体公示手续费收取标准,公平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四是规范管理原则,强化自律检查、自律处分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机制,通过自律管理确保《规则》的各项要求落实见效。

《规则》主要内容共19条,包括明确期货公司在制度管理、手续费定价、手续费和客户分类公示、手续费收取和手续费回访等方面的多个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还明确了期货经纪业务活动的禁止性行为,其中包括禁止通过手续费收取标准低于经纪业务服务成本开展恶性竞争,禁止变相提高或者降低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禁止向客户收取手续费低于交易所手续费公示标准,禁止只宣传交易者可能获得的收益,隐瞒或不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禁止采用虚假宣传的手段,欺骗和误导交易者,禁止故意歪曲、诋毁其他期货公司争揽客户等。

中州期货首席风险官张辉表示,《规则》对期货经纪业务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和禁止,可有效遏制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避免恶性竞争导致的市场混乱,使行业竞争更加有序。

引导行业提升服务质量

此次新规是中期协针对期货公司同质化竞争加剧、“内卷”突出的现状出台的重要规范文件。业内人士认为,《规则》的制定将引导行业提升自身实力和服务质量,减少因恶性竞争导致的行业内耗,推动行业资源向更有效的方向配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西安交大客座教授景川表示,本次《规则》的出台并非简单的“限制竞争”,而是通过划定“红线”、提升标准,为期货行业从“规模内卷”转向“价值竞争”奠定制度基础。未来,通过系统性治理不正当竞争,期货行业将进一步迈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驱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新湖期货首席风险官黄雪莲表示,《规则》正式实施后,短期来看,依赖低价策略的期货公司或面临客户流失和收入下滑压力,被迫重构盈利模式。长期来看,将有效改变期货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促使期货公司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强化综合衍生品服务商定位。

招商证券认为,期货经纪“反内卷”有望稳住期货公司整体业绩基本盘、为期货公司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壮大风险管理等客户需求导向型业务提供坚实后盾。在此过程中,零售、机构客户基础良好、产业客户资源雄厚、资本金相对充足的龙头期货公司有望优先受益。

考虑到行业适应新规的现实需求,《规则》特别设置了过渡期安排,为期货公司提供了转型窗口。一是《规则》自发布日至实施日预留1个月,其间,期货公司需要完成手续费内控制度建设、经纪业务服务成本测算、客户分类以及手续费差异化定价等准备工作;二是《规则》正式实施后设置两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新增客户严格执行新规,不符合要求的存量客户积极整改,过渡期满未达标者将面临协会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毅

编辑:郭雅倩 实习生 黄雯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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