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交所拟推优质创新企业上市规则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编辑:罗荣 2018-03-21 10:00:44
时刻新闻
—分享—

  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中国存托凭证(CDR)很快推出,会选择一批新经济的企业,一些独角兽企业。上交所近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已梳理形成了上交所层面的针对优质创新企业的上市和交易等业务规则。

  DR即“存托凭证”,是境外市场上一种较为成熟的证券品种。它是指境外主体在境内发行的、代表其境外股票等基础证券权益的有价证券。按照发行流通的目标市场不同,可以分为美国存托凭证(ADR)、全球存托凭证(GDR)等。在全球存托凭证市场中,美国存托凭证所占比例最高,阿里、百度、京东等国内互联网巨头都选择通过存托凭证方式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上市。

  与其他证券品种相比,存托凭证具有几种优势:基础证券发行人可以规避直接发行股票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实现股票在境内公开发行上市。而投资者也能够获取新的投资品种和渠道,直接投资境外优质企业。对整个市场来说,境内市场能够吸引更多境外企业,国际化水平可以得到有效提升。具体到A股,阎庆民指出,CDR主要是解决两地的法律管辖不一样,解决跨境监管等问题,有利于已经海外上市和从海外退市的企业回A股。

  据上交所介绍,2001年起,就开始研究红筹公司境内发行股票或CDR上市、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发行上市相关问题。2017年以来,上交所通过走访调研、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掌握了优质创新企业在境内上市意愿、诉求和共性问题,上报了多份有关完善现有发行上市制度、支持大型创新企业上市的研究报告,提出“补短板、强弱项、微调规则、简便操作”的思路以及相关工作方案,获得了监管部门高度认可。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证券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