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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上市仅“临门一脚” 族兴新材紧急“撤单”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甘红 2017-05-05 0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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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郭志强)5月4日,湖南拟上市公司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族兴新材”)“离奇”向证监会申请撤回上市申报材料,这离5月5日公司被安排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仅隔一天。这也是族兴新材上市过程中第二次“撤单”。

  5月4日晚间,证监会对外发布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7年5月5日召开2017年第3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具体会议事项已经公告。鉴于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决定取消第36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巧合的是,5月4日晚间,族兴新材也对外披露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中《关于<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解除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四个议案都以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8.24%比例被一一否决,只有其中《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获得通过。

  公告显示,在族兴新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晓斌并未出席会议。

  根据族兴新材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族兴新材IPO的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族兴新材没有在5月4日的相关公告中披露二度“撤单”的真实原因。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16年10月,新三板挂牌公司族兴新材IPO审核状态已由“已受理”悄然变更为“中止审查”,这是新三板IPO大军中首家“撤单”的企业。

  公开信息显示,族兴新材2016年这次“撤单”是由于签字律师离职而向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

  2016年4月11日,族兴新材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

  在审期间,由于为族兴新材出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签字律师之一于智迪律师已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离职,2016年9月12日,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申请并获同意。

  2016年10月31日,在完成更换签字律师等相关程序后,族兴新材向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申请并获同意,族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恢复正常在审阶段。

  2017年5月4日,族兴新材在上市过程中第二次“撤单”,公司主动向证监会提出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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