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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敬代表:市场发展要给电子商务立规矩

来源:红网 作者:易征洋 编辑:甘红 2016-03-07 1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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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友阿股份董事长胡子敬呼吁,应该迅速给电子商务立规矩、促进市场的全面发展,让电商平台发展更加文明有序、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红网北京3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易征洋)“电商也好,传统商业也好,重点在‘商’而不在‘电’。但遗憾的是,现在很多电商把主次给‘本末倒置’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友阿股份董事长胡子敬呼吁,应该迅速给电子商务立规矩,促进市场全面发展,让电商平台发展更加文明有序,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随着国内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正在改变国人的生存方式。由此,电子商务平台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为“中国梦”增添了时代注解。但是,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市场,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监督手段落后,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的同时,也出现很多诸如网络欺诈、电商价格战、虚假促销等违法违规的问题。

  “强化电子商务的规范监管迫在眉睫。”胡子敬认为,目前在电子商务中,由于监管缺失所导致支付手段存在安全隐患;配送体系不健全导致物流不畅;“商务为本”观念薄弱导致“重技术、轻商务”;税收制度不适应电商平台;网络攻击、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因此,也就衍生出许多商业矛盾和纠纷。“必须给电子商务企业立规矩,将他们的目光转向工商企业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确立电子商务服务方式和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目前,全球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而我国网络交易的有关规定,仅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及商务部的网络交易指导意见中。相对滞后的规范手段早已无法跟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步伐。

  胡子敬建议,借鉴国外互联网先进的管理经验,以战略眼光看待互联网的规范工作,提升监管层级,建立涵盖互联网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防治网络犯罪等各个方面的完备的互联网规范体系。根据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技术特点,动态性地不断制定新的法律或修订已有的法律,构建中国科学的电子商务法体系。同时,大力建设、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中的诚信道德体系,在规范管理与鼓励创新之间求得平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注意与现行国家政策相结合,加快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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